第五十一章 官?民?
主阶级利益和要求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依据法家的主张:“绳不绕曲,法不阿贵”,违法犯罪,一律绳之以法。
商鞅佐秦孝公变法时,太子的师傅公孙虔为阻止商鞅变法,唆使太子违法,商鞅以太子系国之储君,不能加刑,遂刑其师傅公孙虔,劓其鼻。这就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谚语的由来。
事实上“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一句,孔子就做出阐述,并不是说刑罚不适用于大夫,而是认可大夫自身的‘德行’,修养足够,犯了罪不需要去捆绑羁押他,他自然会去请罪。哪怕是重大的罪名,也不必派人去对他执行死刑,他的德行修养自然知道自己做错了,自觉的就会自裁。
所以,即使刑不上大夫,而大夫也不会因有罪而逃避惩罚,这实际上是礼教在潜移默化地发挥着作用。
无疑,和董仲舒情况类似的,在西汉时期修订《礼记·曲礼》的时候,为了皇室乃至是大多数权贵士大夫的利益,当权者很自然的扭曲了其中的意义,将之曲解成刑法对士大夫不适用,如此一来,权贵们便多了一层保护,何乐而不为?
当然,扶苏所说也不一定正确。毕竟这些都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演变出来的。谁也不能说当年那个大秦真的传承上百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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