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一六章 张飞包子
敢情你买了一条街呀。”崔破撇嘴。
“我倒想买来着,可人只租不卖呀。”
董良说着,神神秘秘道,“知道汉正街谁建的么?”
“知道啊,劳改犯呗。”崔破一晒。
“也没错。”董良点头,“可产权是洪兴的。”
“洪兴的?”崔破一愣,“高洪的?”
“洪兴”是个社会团体,简称“社团”,是“劳动改造营”这一行政刑罚执行机关下属的司职服务经营类的团体机构,属于“机关下属的商业服务公司”。
与北盟的“政治单位”渔业司,小学等“公共机构”,邮政驿站等“公营机构”,与东家和股东组成的公开募股性质的“商业公司”,与个人或家族组成的非公开募股性质的“个体”,“私营团体”有区别。
“张飞包子”就是商业公司,而不是私营。不是朝廷才叫“公”,一个公开募股,公开加盟,大众持股的盈利机构,担负了大众的信托责任,为大众创造价值,就是“公”。
朕即国家的国家,反而是“私营国家”,爵位,官卿,俸禄,土地等与大众无关。无论是法律,政策的制定,还是要收多少税,不会征求大众的意见。
那外敌来了,大众也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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