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章 议事制和任期制
分县一级官员的职权,并不感冒,只是出于例行的询问而已。因为唐朝时期士族和各种贵族的升迁流程其实是从中央到地方的流程。士族往往只是在中央朝廷任职,等到了一定层次才会被外放。可是士族外放,最低都是州刺史,县一级的官员大多数和士族都没有任何关系,所以在县一级的权力分割,房玄龄作为山东士族的代表,对此并不热情,他对此无所谓,既不支持也不反对,因为几乎对于他们士族没有利益上的触动。
“遇到了大事,可以采取商议的做法啊!我大唐中枢不也是如此,就在这个政事堂,遇到了大事进行有皇上主持商议。当然,在下面县,不可能由皇帝亲自去主持。所以由县令主持,县令、县丞、县尉三人可以组成三个人的商议,每一个人都有一个表决的权力。遇到了事情,少数服从多数,如果有两个人赞同某一个意见,这样可以按照这个赞同的人多的意见进行。当然,作为县令,也是有应该更高的职权,如果有一个人弃权,另外两个人一比一,那按照县令的方案来进行,这个也就是议事制。”时不凡说道。
时不凡这个议事制其实也就是委员会制的变种,不过唐朝时期可没有委员会制这个说法。虽然唐朝的宰相制度采用的是委员制,可是并不流行委员这个词。委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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