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国法规《资政新篇》
全体闭塞,血脉不通,病其深矣。今之人心风俗,皆非古昔厚重之体,欲清其病源,既不可得,即欲俊③补,其可得乎!
此皆为邦大略,小弟於此类凡涉时势二字,极深思索,故於古所无者兴之,恶者禁之,是者损益之。大率法外辅之以法而入於德,刑外化之以德而省於刑也。因又揣知圣心图治大④急,得策则行,小弟诚恐前後致有不符之迹,故恭录巳⑤所窥见之治法,为前古罕有者,汇成小卷,以资圣治,以广圣闻。恳自今而後,可断则断,不宜断者付小弟掌率六部等议定再献,不致自负其咎,皆所以重尊严之圣体也。或更立一无情面之谏议在侧,以辅圣聪不逮。诸凡可否,有宜於後,不宜於今者,恳留为圣鉴,准以时势二字推行,则顶起天父、天兄纲常,太平一统江山万万年矣。
--太平天国印书,第16册。
⑤巳,误,当作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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