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二十五章 内廷制衡
民生有关,正统帝下旨招抚因为各种原因逃离本土的百姓。
圣旨云:各处逃民先因水旱窘于衣食,又为官府科敛太甚,不得已流移外境,朝廷屡下诏原宥其罪愆,命其听令报籍。
近闻有司虑有逃民迁徙无常,遗下税役,使平民受牵累,不容其报籍。其中有愿回原籍者,又以久离土著,恒产无存,公私逋负缠结,不能容身,以致辗转流徙,安养无由。
限半年之内,愿报籍之逃民悉听其报籍,务必安插得当,仍免役三年。
愿复业者,官记其名,秋成遣之,如例优恤,公私逋负悉令免除。军匠囚徒在逃者,首先免其罪,罪重者奏闻末减。
若辗转观望,不顺招抚者,可以发遣充军。军匠囚徒不自首者,远边充军。有窝藏者,连罪不宥。
对于正统帝的这三把火,李云天当然持支持的态度,因为这正是出于他的手笔,其目的是整顿吏治,安抚百姓。
随着正统帝的亲政,紫禁城内务总管一职也柳暗花明,正统帝以金英年老为由让其卸任内务总管和司礼监掌印太监的职务,升任宋大山为紫禁城内务总管,金英为内务副总管。
至于司礼监掌印太监一职,由原司礼监秉笔太监王振担任,金英退而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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