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四节 帝国刑法修正案
是为了给死者的父母亲朋一个交代,更不是为了什么杀鸡儆猴,仅仅是因为他这个行为本身所带来的必然后果。我们的刑法就是要保证,每一个触犯他的人都要受到相同的惩处,不会多一分也绝不会少一分。
“正是如此,法律的生命力来自公平,所以一罪一罚就如同一饮一啄。敢掀房梁就要承担房顶塌下来的后果,货不二价,童叟无欺。”吴宸轩的一句话就此敲砖钉角。确定了这个原则,今后别说装精神病人,就是天神上身也得遵照法律条文办事,犯罪分子的逃生天窗不是被死死封住,而是压根就没有留下一点缝隙。“同样的违法行为应受到相同的法律惩罚。法律不仅平等地保护合法权益,也平等地追究违法行为。不论是谁实施违法行为,不论其职位高低,不论其财富多少,都应当依法平等加以追究,不应法外施刑,也不应法外施恩,决不允许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存在。”
“根据该原则,在适用刑法时,应将刑罚的轻重与行为人的犯罪性质、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三者有机统一起来。在制刑、量刑、行刑各个环节均应贯彻罪刑相适应原则。一定要杜绝任何的不公平因素。”吴经熊继续他的介绍。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依据为我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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