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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五节 七大原则定国策

状态下的治安,原则上不得出境作战。国家行政、司法、立法、军事四项权利互相独立,互相监督,共同遵守宪法和法律。政党社团允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活动,宗教信仰完全自由,但是中国国内的政党、社团、宗教不允许接受任何国外势力的控制、委任、指示、册封、赞助等,否则将视为叛国,只能在平等独立的前提下进行公开的交流,按照《中国政党、社团、宗教管理法》执行。

    四、资源可持续发展原则:

    由中央政府划定国家自然保护区和国家自然公园,在该范围内严禁一切破坏自然资源的活动,保持相对绿化率每年0.5%的递增速度。对于水资源、不可再生资源、土地资源、物种资源、文化资源等实行国家强制保护政策和鼓励国外资源开发政策。对于地区发展必须坚持环境保护优先原则,存在重大污染环境可能性的项目一律一票否决,坚决不允许存在。

    五、平衡发展原则:

    平衡地区差距、城乡差距、省、直辖市与加盟联邦差距。在经济发达地区(每年评定经济综合指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以上的省级单位)每年由留省级单位的财政收入抽取总额2%,在其他基金中抽取2%组成国家平衡发展资金,根据每年度的地区差距、城乡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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