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千零一章 证据开示
也不会要求被告赔百万的,可能就是赔几万元本来的损失,加上几千块的精神损失费,最后要求被告登报道歉之类就完了。
但是在英美法系里面就不一样了,在18世纪的案例中,法官为了惩罚被告,所以就有了惩罚性的大额赔偿判定。可能被告只给原告造成了几万元的损失,但是最后加上莫名其妙的精神损失费,可能最终真的要赔百万美元以上!这么一种东东的存在。本身的想法是震慑做错事的人,让其不敢再犯,同时也震慑他人,让他人也不敢这么做错事!本来这种想法是挺好的,但是美国人跟中国人一样,就特别善于发现各种漏洞,就特别善于利用规则来得利——经过几百年的发展之后,美国的老百姓简直就跟刁民一样,哪怕是去海滩晒太阳,被海滩上的椰子树上掉下来的椰子砸到。哪怕只受轻伤,那也会要求什么上亿美金的赔偿!
而且美国还有一帮子律师专门帮着普通老百姓打这种官司,甚至他们还主动的去找各种出了奇葩事儿的老百姓,主动怂恿对方来打官司。而律师的要求也很简单——打官司的时候不用出太多的律师费。而如果官司打成了,那么最终要分给律师三分之一甚至一半以上的赔偿金!而这样以来,其实就等于是一帮子无良律师找各种刁民来敲诈厂商!如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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