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上回王公道开庭,判李雪莲败诉,李雪莲不服;不但不服王公道的判决,连王公道也不信了。她想重打官司。如果重打官司,就不单是状告秦玉河的事了;在把她和秦玉河去年离婚的事推翻之前,先得把王公道的判决给推翻了;只有推翻这个判决,事情才可以重新说起。不打官司只是一件事儿,打起官司,事情变得越来越复杂了。但李雪莲只知道重打官司得把王公道的判决推翻,并不知道怎样才能把这个判决推翻;想着能推翻王公道判决的,必定是在法院能管住王公道的人。王公道在县法院民事一庭工作,李雪莲便去找民事一庭的庭长。一庭的庭长姓贾。老贾知道这是桩难缠的案子;比案子更难缠的,是告状的人;比人更难缠的是,一眼就能看出,这妇女不懂法律程序;而把一整套法律程序讲清楚,比断一件案子还难;老贾也是害怕事情越说越多,说来说去,反倒把自己缠在里面了。李雪莲找老贾是下午六点,老贾晚上还有饭局,也是急着出去喝酒,便灵机一动,化繁就简,把这麻烦推给了法院的专委董宪法。推给董宪法并不是他跟董宪法过不去,而是他不敢推给别的上级,如几个副院长;更不敢推给院长;何况他平日就爱跟董宪法斗嘴;两人见面,不骂嘴不打招呼;昨天晚上,老贾又在酒桌上和董宪法斗过酒;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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