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原告或被告请别的法官喝酒,大家从法院出来,碰见董宪法在门口踱步,同事只好随口说:
“老董,一块儿吃饭去吧。”
董宪法一开始还犹豫:
“还有事。”
不等对方接话,马上又说:
“有啥事,不能下午办呀。”
又说:
“有多少鸭子,不能下午赶下河呀。”
便随人吃饭喝酒去了。
久而久之,同事出门再见到董宪法,便把话说到前头:
“老董,知你忙,今儿吃饭就不让你了。”
董宪法倒急了:
“我没说忙,你咋知道我忙?啥意思?想吃独食呀?”
又说:
“别拿我不当回事,明告诉你们,我老董在法院工作二十年了,忙也许帮不上你们,要想坏你们的事,还是容易的。”
倒让同事不好意思:
“你看,说着说着急了,不就开个玩笑吗?”
大家一起去喝酒。再久而久之,同事出去吃饭,不敢走法院前门,都从后门溜,知道前门有个董宪法在候着。李雪莲见到董宪法,就是董宪法在法院门口溜达的时候。状告秦玉河之前,李雪莲没打过官司,不知道董宪法是谁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