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兴新式教育
文韶、鹿传霖为督办政务大臣,刘坤一、张之洞(后又增加袁世凯)为参予政务大臣,总揽一切“新政”事宜。
从1901年到1905年,清**连续颁布了一系列“新政”上谕,主要内容有:
第一、筹饷练兵。编练“新军”是清**“新政”的主要内容之一。清**对此投入了巨大财力,花费了很大力气。
1901年8月29日,清**下谕全国停止武科科举考试;9月11日命令各省仿北洋、两江筹建武备学堂;9月12日下谕全国各省裁汰旧军,编练“常备军”。
编练“新军”的工作在全国铺开。
我们前面提到了,为了在全国推行编练“新军”计划,清**于1903年12月4日设立练兵处,任庆亲王奕劻总.理练兵事务,袁世凯为会办练兵大臣,铁良襄同办理。清**还令各省设立督练公所,为各省领导编练“新军”的机构。
1904年9月,练兵处、兵部奏准在全国编练“新军”36镇,颁布了《陆军学堂办法》。1906年11月7日,清政.府改兵部为陆军部,将练兵处并入其中,铁良为尚书,统一指挥全国“新军”。1907年8月,陆军部制定了全国编练“新军”36镇的庞大计划,拟于2—5年内,除近畿4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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