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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百一十三章 改青苗法

性睡个回笼觉好了。
    次日天一明,章越但见吕惠卿已是写好了,对方也不叫醒自己,似一副在等着自己的样子。
    章越道:“抱歉,吉甫兄。”
    吕惠卿大而化之地笑道:“我也是刚写完,待制,你看一看吕某写得如何!”
    章越从吕惠卿手中接过条陈,上面写的是‘常平新法’!
    没错,虽不少人将之称为青苗法,但奏疏中正式称呼只有青苗钱,没有青苗法。
    王安石,吕惠卿在奏疏中都称之为常平新法。
    为啥这么叫?
    因为宋朝一直有常平仓制度,就是官府在米价便宜时,以比民间贵的价钱买入,以免米贱伤农,米价贵时,就用比市价便宜价格卖给百姓,但是不得低于本钱。
    朝堂从中赚取买入卖出的差价,同时惠及百姓。
    这是唐朝名相刘晏所发明的,本是便民利民之举,但到了宋朝就被玩坏了。
    一个是仓储的问题,官府管理不善,很多粮食都烂了。
    另一个官府与积蓄之家串通,反而粮价贵的时候买,粮价低的时候卖,老百姓被整得苦不堪言,最后利润给官商勾结分掉了。
    所以常平仓法2.0来了。
    青苗法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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