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国历险记 第17章(梁川学村二)
的,而不是由一项项枯燥的条文组成的。对此,我就问大学士,“没有法律条文,如何依法判罪?”大学士说,“判罪并非难事,然法律之效力便是避免犯罪。百姓自四岁起便寄读于学村,年至十六方才修炼成人,其间一十二年,早已将天王之遗训烂熟于心,将亚父之操行融入于身,况且诗文歌舞,曲乐书画,剑胆琴心,情趣儒雅,静心陶冶,日复一日,使学生焉有违法乱纪之理念?而确有贼心歪念者,乃属天性所具,居心叵测,为法律与教养所不可劝教矣。故天王有言道:与民教法,不如与民教雅。”
与大学士谈史论今,受益非浅,趣味深浓,所以,聊着聊着,我又问道,“天国地广人稀,大片土地闲荒无用,为何不分于农人以开垦种植,创收财富,以让民众丰衣足食?”因为天国百姓家的食粮唯有刻意节俭,方够一年之用,而天国之法却是严禁农人开垦荒地。我曾就此问过多人,答者只知此乃天法规定,却无人知其原由。
大学士微微一笑,用手抚着斑白的长须,饶然有趣地说,“先王五年间,移居天国的壮男秀女已成家立业,耕织兼顾,生儿育女,呈安定发展之态势。一日,先王来与天王商议,欲要民众大举垦荒,广种多收,以求国富民强。然天王则说,不可不可,天国方园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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