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约见粉丝
		
		
			合同里有一条是,歌手一旦延误了发表专辑的时间超出五天以上,又未向公司负责人说明,当以违约论处。而违约条款中规定,一旦违约,便以税后工资的十倍巨额赔偿。”他喝了口饮料,看着我说:“合同里这两条都是霸王条款,咱们可以根据这两条反诉。”
    我问:“只靠这两个霸王条款能反败为胜吗?”
    康斌说:“至少可以降低损失。合同中说,延误发表专辑时间超过五天以上,未向公司负责人说明,就算违约,难道你没有向公司说明吗?”
    “我在电话中给公司总经理说我爷爷病重,我要照顾爷爷,他还骂我说不管是我爷爷病了,还是我爸爸死了,他要让我倾家荡产。”
    “如果这段话有录音,那你就不算违约,而且你还可以借此机会无偿与他们解约。”
    “为什么?”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事先通知。”
    “那个吴长启经常对我那么无理,可惜我没有录音。不行我现在找他诱录一段谈话?”
    “他们现在肯定只让代理律师跟你谈话,你见不到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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