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七章 吃亏的事要留给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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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释放目前在押或者服苦役的非重点战争犯647351名,要求是以两倍数量的朝鲜劳工、即129万工人以‘日朝劳动互助协议’作为交换,弥补因为日本劳工的回国可能带来的各项工程延误。中国政府保证不对朝鲜工人实行虐杀和特别过度的‘非正常对待’。
日本政府不得对中国采取任何敌视态度,必须将中朝边境朝鲜一方100公里内的驻军缩减到一个团的规模。朝鲜日军的任何动向必须向中国提前两天报告。
德国在未来可能的武装日本时期,应该以盟约的形式严格约束日本。建议以严格的军事监督为前提,德国需要深度地加入到日本的作战指挥中去,监督日本作战、参谋体系。在帮助日本恢复、增强军事力量的同时,确保中日关系的稳定。在必要的战争时期,日本在亚洲的任何规模化军事行动,需要提前向中方通告,否则,中方将视为是轴心联盟集体对中国的背叛,会采取任何形式反击轴心联盟。
中方建议,德国对日本的武装应该杜绝技术转移,而是采取一种特别的形式。通过德国为中间保证国,在保证支付的前提下,中国负责为日本生产所需的武器装备。这样能够在战时保证日本的可持续战力,并且杜绝因为遭到海上封锁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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