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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我造把反[上]

训话,名曰“讲道理”。
    凡是活着而又没有逃走的强壮男丁,不论愿不愿意,悉数收编为圣兵。
    凡是财产没有全部交出或私藏银子五两以上者,“即是邪心,即为妖魔,其罪极大”。
    超过二十一日背不出天条,或两次无故不听“讲道理”的,严重违犯纪律。
    不服从说怪话,发牢骚的,叫做“妖心未化”。
    违反天条命令的,叫做“变妖”。
    斩首不留!
    太平军又打破原先的家庭结构,强立男女营,每二十五人编为一馆;男曰“新兄弟”,女曰“新姊妹”,实行严格的军事化管理。
    男女一律隔开住宿,即使夫妻也只有初一、十五两天可以同居,否则便是犯下“***罪,格杀勿论!
    强迫入营的妇女从事削竹签、挖壕沟、抬瓦、运粮、割麦、劈柴、搓麻绳等体力劳动。
    不准哭泣,“哭则为妖,非鞭即杀。”
    南京城一时人心惶惶,不少人因不愿男女分馆,或闭门**、或服毒自尽、或全家至河塘一同牵连投水,死伤无数。
    太平军一进南京,即开始“除妖”。清朝的官员、满族百姓、僧尼道士、乡绅商人、秀才学士之外,凡是手掌红润柔软,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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