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七章 王钟的胜利,韩国传教!
因为要将耶稣移走,所以当时一个罗马百夫长,名叫朗基努斯,他为了证实耶稣是否真的死了,用了一枝长枪刺入他的身体,这时鲜血从伤口喷出,染红了整枝枪,但这枪没有弄断他的肋骨,这正吻合了旧约中的预言。
这杆枪因为沾了耶稣的血,而成为了圣枪,可以消灭世上一切邪恶之物,后世有人称它为命运之枪。因为那位士兵的名字叫“朗基努斯”,所以这把枪被称为“朗基努斯之枪”。在这里并没有办法,知道朗基奴斯在罗马军中服役了几年,正式记载有罗马军队的役期是十二年,只要能够活到退役,之后生活将享有各种政府补助,记载中朗基奴斯几乎近全盲的,很明显的这一定会影响他未来的军旅生涯,在他扎刺耶稣之时,耶稣的血水沾到了他的双眼,使其双眼不再瞎盲,他大喊这人真是神的儿子。
传说中只要手持有该枪,一百二十呎范围以内的人皆尽臣服,持有这枪者更可主宰世界的命运,但失去的人会即时毙命,在古代罗马帝国中,这枪成为权力的象征,多位战绩彪炳的君主,手中持有这把枪打胜了无数的战役。
朗基努斯之枪的英文名是SpearofLonginus,一把巨螺旋形的长枪,可以用来贯穿胸骨,这把枪在其一端为两个分衩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