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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庭审现场(上)

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辨认与辩驳。当庭质证一般以“一举一质”或“类举类质”的方式进行。原被告清楚了吗?”

    肖玮点点头,看着童皓早就拟好的证据清单一条条的读...

    “2012年1月15日签订的合同一份,证明内容合同的成立。”

    “被告需要质证吗?”

    “不需要!”陆树说。

    肖玮继续说,“2012年2月23日收到的正本提单,证明合同已经生效并且已经履行完毕。”

    “被告!”法官问。

    “不需要!”陆树说。

    “托收凭证,证明原告秦祥生已经履行了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

    “不需要!”陆树说。

    “原告秦祥生在民庭xxx作为被告赔偿原告XXX万元人民币第xxxx号的判决书,导致众多消费者因食用被告交付的泰国香米后,造成人身损害问题,以证明被告存在的泰国香米存在质量问题。”

    审判长看向被告席,“这一条,被告需要质证吗?”

    陆树说,“这一条我反对,此项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我方当事人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问题。”

    “原告需要答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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