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科学难以解释
人为什么能感知凶案的发生呢?
心理学界的有关专家,对这两起奇案进行了研究,他们认为从心理的学角度诠释冤魂托梦现象,其源于一种超常的心理感知,这种超常心理感知就是通过视觉、听觉、嗅觉、皮肤觉、平衡觉、运动觉等综合反应。
结合个人生活经验的积累,通过思维、想象、言语等心理现象的综合作用产生超越时间、空间,且与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事件相符或接近的另一种心理现象。
这种超常心理感知往往通过预感、梦呓甚至是幻觉,来还原案件的真相,或者通过梦境预知未来的事情,就像我们有时候做了一个梦,醒来时,或许什么异样都没有。
但是过了一个月或者一段时间,你会惊奇的发现,你眼下正在做的事情,跟之前做的某个梦境里的片段一模一样,梦境里的事情竟然在现实中真的发生了,其实这一点都不奇怪,因为说的通俗一点,这就是人类的第六感。
就像当年美∕国∕亚∕布∕拉∕罕?林∕肯∕尼∕帝∕总∕统,在遇刺前几天就梦见自己的遗体被陈放于国家殡仪馆。“9?11”恐∕怖∕事∕件∕发生前,就有人从梦境里预知了航班可能出事信息,这都是第六感的原因。”
听到这里,杨广义忍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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