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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8章 康熙来了(二)

有死路一条”于秀荣在后来接受记者采访说。
    被催债人员控制的余欢看到警察要走,已经情绪崩溃的余欢站起来试图往外冲,唤回警察,却被催债人员拦住。混乱中,余欢从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到一把水果刀乱捅,致使杜畜生等四名催债人员被捅伤。其中,杜畜生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另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从报道中看,杜畜生的结局完全是自作自受。事情闹得不可收拾,警察的失职起到了很大的助推作用。杀人伤人的是余欢不假,但不作为的警察更应该站在被告席上。
    然而事情并没有按应该的方式展,火上浇油的是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余欢面对众多讨债人长时间纠缠,不能正确处理冲突,持尖刀捅刺多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害人存在过错,且余欢能如实供述,对其判处无期徒刑。
    为何不认定正当防卫,法院的解释是,虽然当时余欢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也遭到对方侮辱和辱骂,但对方未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经出警的情况下,被告人余欢及其母亲的生命健康权被侵犯的危险性较小,“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
    法律的事外行本不应随意置喙,但这份判决是怎样一种强人作难!被11个催债人员围堵,遭遇那样的侮辱,却要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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