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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来信

    张建跃摇摇头,挥手说了再见,就跑的不见了人影。

    沈月华转身关上了房门,看着手里的信封,心跳开始加速起来。

    说起来,她跟张建斌也只相处了半个晚上的时间而已,但是对于这个男人,却是印象深刻的。

    她住在张建斌的房间里,之前打扫屋子的时候搜出来了,张建斌以前用过的东西,其中有他的旧衣服,还有旧课本。

    她原本以为像张建斌这样中途辍学不念书的男人,字写得肯定不怎么好看,但是打开了书本之后,却发现完全不是她想的那么一回事。

    张建斌的字写得特别好看,书写风格自成一派,有点行书的风范,一笔一划都写的格外的大气锋利,比她的一手楷书写的还要好看。

    这样的字,在这样的年代里,也是佼佼者。

    她觉得吃惊的同时,也问过张建军,才知道张建斌这个男人,虽然上学的时候调皮捣蛋,但是却特别喜欢练字。

    当时家里没钱买纸和笔,他就在垃圾堆里找废旧报纸来练字,用的都是沾水的笔,他的钢笔字写的好看,但是毛笔字,才是写的让老师都赞叹不已的。

    沈月华看着信封上面,凌厉的行书字体,脸上便露出了笑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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