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盐商(中)
盐商的崛起,明代初期开中制的实施功不可没。
明朝中期官府对灶户的剥削,造成灶户破产,官课正盐逐年减少,更完全动摇了开中法的基础。
明朝政府开始实行民制商收商卖的“纲法”。
纲法即为销积引,将商人所领盐引编成纲册,分为十纲,每年一纲行税引,九纲行现引。
其后,改旧制为商人以银代米,交纳于运司,解至太仓,再分给各边。官府卖引,由商人自行赴场收运,政府将食盐收买运销之权悉归商人。
商人向盐运司交纳现银即可办引销盐,这些变化使行盐的商人可免赴边纳粮之苦,给徽商经营盐业带来方便。
从这以后,徽商经营盐业的人愈来愈多。
两淮盐场产盐最多,盐利最大,因而也就成了盐商竞趋逐利的地方。
这时山、陕商人虽也纷纷改边商为内商,奔赴扬州与徽人争利,但他们远离故土,力不从心,竞争不过徽商。
但随着满清南下,两淮遭受战争的祸害,徽商实力大损。
晋商趁机大肆吞占市场,本来因为商路不通,盐卖不出去,就已经资金受困了。
现在市场又给人大力挤兑,更是雪上加霜。
徽商聚集在一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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