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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掌 治理台湾(中)

山族对郑家军并不甚反感,或者还有些欣喜。
    陈永华在征得郑成功的同意后,颁布两条政令。
    1.鼓励百姓开垦荒芜土地,鼓励那些隐匿居住在山中地百姓,包括高山族人出山定居,凡出山定居者。由县府载入户籍,分配土地。陈永华特地颁布政令凡新开拓之土地,三年之内不征收任何赋税。
    2.三年后,台湾粮赋税收比由荷兰统治时横征暴掠降为15取1,同时不再征收杂税;
    这一举措。不但可以增加户籍,更重要的是可以大力发展台湾。
    这两条政令在陈永华派兵每到一个乡镇,就大力宣传下,传遍全岛,
    这些政策都需要有雄厚的财力物力作为支撑。否则根本无法维持下去。
    幸好,荷兰人在台湾实行暴政,搜刮了大量的钱财。
    郑家军夺取大元后,这些钱粮物资就全部归郑成功所有,实施起来倒时不难。
    同时,陈永华也奏请郑成功,现在荷兰东印度公司已经被打败,除了一些顽固的高山族需要征讨外,不需要再攻打什么城池。
    可以让一部分士兵农闲时,训以武事;有警,则荷戈以战;无警,则负耒以耕。寓兵于农!
    郑成功同意,攻打台湾的六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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