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
办法?”
“现场的限制条件很多。首先,凶手是人,不会飞。其次,绿化带是泥地,只要踩上,必然会留下脚印。凶手拖行尸体的办法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凶手确实从绿化带上走了;二是,凶手并没从绿化带中经过。”
“没从绿化带经过,这怎么可能?”赵铁民摇摇头。
严良道:“如果凶手勒住死者后,再拿一条长绳系住,然后把长绳的另一端扔到绿化带对面,然后他绕着绿化带走到对面,捡起长绳把人拖过来,这是可行的。但这样做有两个问题,一是死者当时还没死,如果凶手这么做,被害人会逃跑;二是他绕绿化带跑到后面,要浪费很多时间,如果刚巧此时有车辆经过,那么犯罪就会当场被发现。”
赵铁民想了想,道:“如果凶手是两个人呢?一个人控制死者,另一个人在绿化带另一面拉人。”
严良果断地摇头:“不可能。你说这案子不为钱财,也不是仇杀。而团伙犯罪要么是为财,要么有共同仇人,否则缺乏团伙犯罪必备的共同利益基础,团伙犯罪的前提不存在。并且你们五次命案调查,得到的线索都有限,指纹也是同一个人的,而团伙犯罪,通常会留下更多的证据。另外,即便团伙两个人,也没必要搞这套。”
赵铁民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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