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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不要留她在那,行尸走肉。

一下看看,说不定啊,我还能给阿姨和叔叔一些建议呢。”
    夫妇对视一眼,都是叹了一口气。
    这一家人并不是北江人,而是开封城的人。
    女人叫做宋玉梅,她的童年是在开封城生活,打理着父母给她的集团,一直到她二十岁。
    二十岁的时候,她遇到了一个男人,让她恋恋不忘的男人。
    从那一天开始,他们开始了甜蜜的恋爱,约会,看电影,一起去旅游。
    到宋玉梅二十二岁的那一年。
    两个人约定。
    在520的那一天,去民政局办理证据。
    一次外出旅游,他们遇到了抢劫犯,他受了重伤,被她急急忙忙的送到医院里。
    这个医院,正好是她一个闺蜜就任的医院。
    在经过抢救度过危险期之后。
    闺蜜拉着她,低声说,她和这个男人的血相似度较高,不会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吧?
    闺蜜在看到宋玉梅和这个男人之初,就觉得两个人有点相似度,悄悄让同事在手速的时候,提取了一点那男人的血液。
    然后和宋玉梅的血液对比了一下。
    发现相似度,已经超过了一定的标准。
    很有可能是亲兄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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