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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七章

个很厉害的人,不怕说服不了谁。
    他们会在教堂还是英国的村庄举行婚礼?
    那时候她还是幸福的,真幸福啊,连同嘴角都沾了蜜糖,永远吃不完的蜜糖一样。
    所以她远走选的也是英国。
    年初的时候,和舍友威廉走在大雪的街头,在公寓的楼底下,看见了他。
    大衣下西装革履,羊皮手套里还提着出差的商务笔记本,风尘仆仆。
    她不认他,他要上楼。
    他在公寓住了一晚,好像有话要说,但她没有选择听,那时候不知道为什么要做那个决定,和威廉睡一个房间,演那出戏。
    可能觉得在他眼底,她的形象一贯就是坏透了吧,所以干脆毁坏到最差,最无法挽回。
    不管他要说的是什么,关于车祸的解释,还是四年前怀孕的道歉,还是他愿意弥补,她都不想听,也最怕听这些事后美丽的谎言。
    不想再让他们彼此之间为难,累了,真的累了,放彼此一条生路。
    不能在一起,便是一再勉强,也无法在一起。她强求了好多年,才明白这个道理。
    第二天早晨开门,客厅里他已经不在。
    那是她觉得最好,最好的结果。
    今时今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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