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童工
得怪我没事先跟您说清楚,所以说还是我的责任。”
这件事之后,沙克鲁特意调查了一下印度童工的情况,结果发现情况比他见到的还要严重。
早在1986年,印度就通过法案,禁止诸多行业雇用年龄低于14岁的未成年人,违法雇用童工者将面临最高2年监禁和2万卢比(约合不到3000元人民币)罚款。但法案颁布以来,形同虚设。印度政府几乎没有对童工问题展开过认真调查,也很少因此起诉雇用童工者。
比如在印度经济中心孟买,众所周知,这里聚集着大批雇用童工的血汗工厂,但当地政府在过去一年半多中,检查童工问题只有两次。
尽管印度政府要求各邦都要成立邦一级的专门机构保护儿童权利,但在印度28个邦中只有5个设立了相应机构。2007年成立、负责保护印度4.2亿儿童的印度儿童权利全国委员会,眼下仅有10名职员。
他们在印度从事着各种职业,有的在中产阶级和富人家庭做佣人,有的在血汗工厂中艰难谋生,有的很小就要在农场耕作,更有很大数量的儿童被有组织的安排在街旁、车站、景点乞讨。他们从事的都是薪酬低、劳动强度大的工作,生存条件非常艰难。
雇佣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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