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罪与罚
沉着脸外全程没有说一句话。
而心知自己绝对不会因此丧命的6文圭在公堂之上也显得相当配合。
错便错了,输了一阵认输便是!世家大族的子弟从很早开始便已经懂了来日方长的道理。
唐袭隋律,以《开皇律》为蓝本,逐渐修改、补订属于自己的律法。
李渊称帝后,放宽了隋朝末期的刑罚,“高祖既平京城,约法为十二条。惟制杀人、劫盗、背军、叛逆者死,余并蠲除之。”
其后,太宗李世民命长孙无忌等人修订《贞观律》,等到高宗永徽二年,长孙无忌、李绩等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如将原《贞观律》名例篇中的“言理切害”,更为“情理切害”,并作郑重说明:“旧律云言理切害,今改为情理切害者,盖欲原其本情,广思慎罚故也。”最终,奏上新撰律十二卷,是为《永徽律》。
鉴于当时中央、地方在审判中对法律条文理解不一,每年科举考试中明法科考试也无统一的权威标准的情况,唐高宗在永徽三年下令召集律学通才和一些重要臣僚对《永徽律》进行逐条逐句的解释,“条义疏奏以闻”,继承汉晋以来,特别是晋代张斐、杜预注释律文的已有成果,历时一年,撰《律疏》三十卷奏上,与《永徽律》合编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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