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一章 史上最严IPO新规
制度法制化常态化,并按照有关规定赔偿投资者的投资损失。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报备制度,对于违规信披、未公开内幕信息提前泄露等严重违法违规事件的上市公司,不仅要严厉惩处当事人,而且要实行“连坐”,追究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领导的责任,对公司也要给予相应处罚。
三是严格上市企业股东减持规定,让上市企业原始股东再也不能轻易地把账面财富快速转化成现实的真金白银,取消大宗交易,所有减持通过二级市场和协议交易来完成,通过协议交易获得股份一律锁定三年,三年以后按照原始股东的限售股份处理,二级市场减持原始股东一年以内减持不能超过总股本1%,至于谁减持让上市公司自行安排协商。
四是加大对违规主体的处罚力度,目前经济处罚一般都是几十万元,新规则规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不管在哪个环节,一律处以涉案金额30%罚款,并对保荐机构实行“连坐制”,处于同等金额罚款。
五是加强司法对接,不管是哪个环节财务造假,金额超过1000万元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上市公司大股东侵吞上市公司利益超过100万元,也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而不再是像过去一样简单的归还了事,甚至不要归还来一个警示函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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