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2章 途径
说得更简单点,黄鹏荣利用手中的权力,把国有性质的市水泥厂贱卖给了自己,柳启南只是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
至于他为什么动这个心思,当然跟他的小情人王龙菊有关。
二十多年前,市委书记黄鹏荣应邀参加市水泥厂厂长请的饭局。在水泥厂厂长的刻意安排下,年轻貌美的会计王龙菊也参加了。
酒酣耳热之际,黄鹏荣犯了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误……
更没想到的是,不久之后,王龙菊怀孕了!
当时,黄鹏荣已经有两个女儿,但他骨子里一直渴望有个儿子,这个王龙菊怀孕让他看到了希望。一年后,王龙菊果然生下了个大胖小子。
这名官二代的出生,就让规模不小的市水泥厂毫无症状地变成了私人企业!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我们常常强调冤有头,债有主,也就是一人做事一人当,这是法治的一项根本制度。黄鹏荣贱卖国有资产,他应该受到处罚,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可是,贱卖出去的水泥厂却很难要回来了。
因为他当时是惠西市委书记,代表的是惠西市委市政府,双方签定的买卖合同已经履行完成,具有法律效力,不容更改。
这件事情年代久远,成了历史原因,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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