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六十九章 利益冲突
所以,李云天很清楚引发农税和商税对立的根源是大明自太祖皇帝起就实行的地方和中央分别收税的税收制度,如果这种制度不改变的话,代表着地方利益的农税和代表着中央利益的商税之间的矛盾将不可调和。
李云天本来还想着如何向朝廷提出对大明的税制进行改革,如今广州城的这个案子正好给了他这个机会,于是他就在广州城多留了两天,把这件案子的资料收集了一下,作为他手中的一个例子,届时可以在朝廷上举证。
由于案子捅到了李云天这里,李云天就要表明他的态度,为了使得当事双方和解,他采用了一个折中的方式,那就是让那个大户人家出资入股了布料厂,这样一来当事双方就成为了合作者。
与此同时,那个布料厂的老板出资购买大户人家的一部分土地,等于双方交换了手中所掌握的资源。
布料厂的盈利远超田租,再加上李云天从中主持了公道,故而那个大户人家就按照李云天的提议与布料厂的老板互相购买了对方手中的资源,既保证了布料厂有足够的人手,同时大户人家也能用更低的田租来招募新的租客,双方可谓皆大欢喜。
虽然这种办法看似有效缓和涉事双方的矛盾,但在李云天看来这是治标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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