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零六章 利益驱使
户籍非常难,唯有两种途径:
一是经皇帝特许的特许,二是官至六部尚书、都察院左右都御史和大理寺卿这种当朝正二品大员,否则任何人都不得擅自改动军籍。
按照明廷对军户的规定:军户耕种的军田在三顷以内者可免杂役;三顷以上者须与民户一起承担杂役;随营余丁和户下供应余丁亦可免当差;正役仍要承担。
可惜这些制度在实际并没有得以贯彻执行,军户的杂役反而要高于民户,被卫所各级武官肆意役使。
值得一提的是,军户和匠户与民户一样皆属于大明的良籍贯,都可以参加科举,只不过对军户参加科举的人数进行了限制。
久而久之,后人就盛传明朝的军户子弟无法参与科举,其实明朝的一些内阁阁老就出身于军户子弟,例如张居正和高拱就是军户子弟。
按照大明律例的规定:民户若与军户通婚势必连累自己的子女成为军户;军户中仅允许一人为生员,而民户则无限制,这就使得军户中只有一个人能踏入仕途:正军户五丁以上方许充吏,民户二丁以上即可充吏;民户有罪往往以充军处罚,而军户不许将子侄过房与人﹐脱免军籍。
由此可见,军户的社会地位要低于民户和匠户,可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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