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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署名权交换

言以对。

    “《李白》是我高一的时候写的,那时候年轻气盛,心态浮躁。”

    日了狗了。

    不是陈婉,而是李牧。

    他觉得,自己脸皮已经越来越厚了。

    陈婉也很无语,高一的时候年少轻狂、心态浮躁,现在才高三,难道就提前老成了?真是个奇怪的男孩儿……

    不对,是奇怪的、神一般的男孩儿……

    等乐队四人练习的纯熟了,时间已经到了下午五点,张克轩要不是嗓子实在唱不动了,他还愿意继续唱《李白》十遍,噢不,二十遍,他觉得这首歌太吊了,这首歌的歌词大意,其实跟自己一直想写的《妈妈,请快些带我回家》差不多,可是人家高级了不少、隐晦了不少,牛逼,实在牛逼。

    乐队四人收了乐器,哥四个凑到拐角一合计,把贝斯手打发出去了,张克轩随后跑到李牧面前,陪着笑说:“牧哥,我去给你把刚才你那两首歌弄出来,光顾着搞《李白》,都给忘了。”

    李牧也有些不好意思:“你们哥几个都比我大,还是叫我小牧吧。”

    说着,李牧又说:“其他几位怎么称呼?”

    一直装逼后来彻底败退的鼓手伸出右手,说:“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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