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节
郡李氏、陇西李氏、太原王氏。
“四姓”或者说“五姓七家”拥有东汉以来绵延的政治和文化上的显贵传统,在唐时为整个社会所推崇。这表现在各个方面。于志怪上,就是:唐朝作者给故事的主人公取姓名时,不是姓崔、卢、李、郑,就是姓萧、裴、韦、薛、柳、杜(次一等的世家)。
盛唐时,皇家和朝廷对“四姓”进行过打击。但丝毫不见效果。满朝大臣如房玄龄、魏徵等仍费尽心思向这四姓求婚。太宗李世民对“四姓”的高傲和社会上对他们的推崇大惑不解,直接点名“崔、卢、李、郑”,发出迷茫的质问:“我实在不明白‘四姓’为什么如此自矜,世间又为什么如此看重他们?!”在此之前,他命重臣修《氏族志》,但在初稿中,编修者无视皇室,而将博陵崔氏排为天下第一。
为保持门当户对和血统的纯洁,“四姓”通常不会搭理外人,而只在他们内部进行着通婚。到唐高宗时,皇帝以法律的形式颁布《禁婚诏》,禁止清河崔氏、博陵崔氏、范阳卢氏、荥阳郑氏、赵郡李氏、陇西李氏、太原王氏这七姓中的主要家族自为婚姻。但结果依旧不如意,反倒进一步增加了他们的分量,“皆称‘禁婚家’,益自贵”。
晚唐文宗时(公元826年~840年),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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