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被授予的第一个官职是秘书省校书郎,负责在皇家图书馆校对订正典籍。按仕途惯例,进士在朝廷干过一段时间后要到基层锻炼,白居易随后做了长安附近的周至县县尉。在周至的日子,白居易笔耕不辍,写出人生第一首杰作《长恨歌》,一夜之间名满长安。接下来,陆续做了翰林学士、左拾遗(谏官)、京兆府户曹参军(长安财政局长)、太子左善赞大夫(东宫太子的属官)。做左拾遗时,刚直方正,赢得了名声,也得罪了人。随后,就到了对诗人来说极为重要的元和十年(公元815年)。
这一年夏六月,藩镇李师道派遣刺客潜入长安,在力主削藩的铁腕宰相武元衡入朝途中将其刺杀。这是自古以来未有的事件。白居易怒发冲冠,第一个站出来向皇帝上疏,要求全力捕捉刺客。
在我们看来,不但没错,且忠烈可嘉。但官场的规则,白居易忘了;他做谏官时得罪过的人,白居易忘了。所以,有大臣站出来指责白居易:白担任太子左善赞大夫,是东宫太子属官,而宰相被刺后,上疏言事的应是朝廷谏官,白居易先于朝廷谏官上疏,破坏了朝廷规矩,也就是说越位了。就在这时候,还有人向白居易砸去更重的石头,这就是“不孝”的罪名,称白居易之母因看花落井而死,白在守孝时却写下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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