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先生被啃剩下的半条腿,所有人都被吓呆了。
卡摩斯的导游和脚夫也被惊醒,跑来看到这情形,一口咬定这是家黑店,硬说卡摩斯被店家谋财害命了,揪住威伯的父亲不放。威伯的父亲万般无奈,只好让伙计快点去警察局报案。
天亮之后,警察局的探员终于赶来了,进了卡摩斯的房间里,勘察现场。抬眼看到桌子上有支羽毛笔,压着张白纸,纸上是一行歪七扭八的汉字:
〖我的生命到了尽头,杀死我的人,就是隔壁房间中美丽的女人。〗
威伯解释说,如果他事先注意到那张纸条,结果肯定会完全不同。因为只有他才知道卡摩斯写这一行字的真实意思。
卡摩斯的意思是说:他在看到隔壁女人的第一眼,就发疯一样地爱上了她,尽管他连这女人是谁都不知道,但是却愿意为她付出生命。
卡摩斯是在描述自己陷入爱情中的快感,可是从警局赶来的侦探又如何知道?看到这张纸条,侦探们如临大敌,一个个立即拔出手枪,包围了天字一号客房,喝令房间里的女人走出来。
威伯眼睁睁地看着那女人被警探带走,他12岁的少年之心,几乎生生被绞断。他说,当那女人离开的时候,用目光在人群中寻找着什么,直到看到威伯,才见她展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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