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节
远,有了他做康复运动有史以来走路最快的一次。
从三号楼到餐厅的路阮向远很熟悉,想当年他还是狗崽子的时候,排演那场亡命舞台剧的最后几天都是直接从三号楼排演完就去餐厅吃晚餐,而阮向远还记得,当时狗崽子那四条粗腿无论怎么欢快蹦跶也得蹦跶上个十五分钟才能到的餐厅,这一次,在睡神大爷的带领下,他两条腿只用了不到十分钟。
不对,具体地说,是只用了八分四十五秒。
扫了一眼餐厅大门上挂着的钟,阮向远默默在心里补充。
然后就被睡神一路顺手拖进了餐厅。
餐厅一向是阮向远的地盘,在这里,上到分餐大叔,下到餐厅后门,每一个地方都令他如此自在如此如鱼得水——熟悉的氛围让黑发年轻人心情瞬间变得好了一点点,当然,只有一点点,如果不是睡神大爷死活不肯撒手的话,阮向远觉得他一定会高兴很多的。
他被灰发男人放风筝似的横着一路拖到食堂,横着被拖进食堂,紧接着又横着被拖到其中一个队伍后面,理直气壮地搞插队——并且插的还是大板牙的队。
看着睡神那张面无表情写满了“我就这样你咬我”的嚣张嘴脸,感受着背后大板牙能在人身上烧出个洞的怨念目光,阮向远忽然觉得,如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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