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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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制定的各大、法律法案国内少有反对之声,然而唯独对这宪法,自李汉邀请国内各界参与制定开始,反对跟攻击之声便一直都没停过。
老实说宪法制定并不困难,毕竟有《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珠玉在前,又有欧美各国法律作为参考,再国内各界的意见,按理应该早就有了定局。但问题也恰恰出在这里,正因为宪法代表着国家的根本形象,拥有着至上权威,各方面迟迟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这说起过也不奇怪,因为尽管宪法制定并不麻烦,但因为其关乎着未来整个国家的国体跟政体,因此尤其受过国内国外各界的密切关注。
国体倒好说,共和制‘主权在民’的大话谁都会喊,李汉当然也不例外,根本没有考虑便直接将这一条写在了宪法的最前面。
国内各界对于宪法的争议真正还是对政体的不同意见。就拿辛亥年南京临时政府制定的《临时约法》来和《美国宪法》做比较吧,两部宪法在三权分立的立场上是一致的,但在政体上却有不小的分歧:《临时约法》载定责任内阁制而《美国宪法》却规定了总统制。李汉毫无疑问是推崇总统制的,中国庞大的人口基数决定了若是没有一个强势的中央,地方每个省份都拥有着不下欧洲一个国家的人口,再有外人插手国内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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