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袖洪秀全是广东人,这场农民起义又起自粤西桂东,也就是两广之地,所以在当时也被称为“粤寇之乱”。
战乱持续了将近二十年,金棺村一带的百姓深受其苦,官军与义军之间各有攻守,杀伐甚重。战事过后,往往殍尸遍野,大部分尸体都没人处理,附近的老百姓就算想埋也埋不过来,死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无数血肉之躯就这么扔在荒郊野外,任凭乌鸦和野狗随便啃食。
吃死人的不仅是野狗和乌鸦,就连村中人家所养的家狗和猪也跟着一道吃。经常啃吃死人的猪绝不同于一般的猪,这点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啃过死人的猪肥得吓人,毛光皮亮,就连看人的眼神都冒着凶光。这些猪虽然肥,但知道怎么回事的人,可一辈子都不敢再吃猪肉了,而且看见别人吃猪肉自己就忍不住想吐。
金棺村里有个孤儿,姓张,排行第三,两个姐姐都早早夭折了,他自称张三,也不知他大号叫做什么,因为头发天生又稀又黄,到了十五六岁,这辫子仍是留不起来,只好用草绳随便扎了个狗尾似的小辫儿,凡是识得他的人,都以“张小辫儿”相称。
张小辫儿穷得连半间房子都没有,平时就住在金棺寺那座破庙里。他推倒了庙中的泥塑神像,铺些乱草睡在泥台上,白天到各家各户帮忙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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