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
某位名媛——传说她喜欢买不同颜色的宾利车配衣服:“各个地方都换得差不多了,再换估计就要全部散架了。”又指指另一位曾经在it世界跺一脚四方云动但现在已经挂掉了的大佬,“死活不相信我的判断,等其他人确诊已经可以死了。”
他的语气跟谈论街上有一条流浪狗爱吃肉骨头差不多:“芝加哥算比较传统的,还认这个,以前我在纽约,大家就只认钱。”
摩根这时候打断了我们:“小丁,干活。”
我以为还有什么要搬搬抬抬,挽起袖子:“干什么活?”
他手一扬,丢过来两个小纸团,我接过一看,立刻就明白了。
纸团里是那两个人的名字。
史蒂夫·辛格。
薇薇安·绍恩。
后脑勺儿很没有出息地一麻,那个小姑娘脆生生的可爱声音穿过时间和空间,在我脑海中回荡。
“爹地!!快点,我要迟到了,我要迟到了!”
我软弱地垂下手,喃喃地说:“三个星期,不是还长吗?还长呢……”
摩根冷静的眼睛一直看进了我的内心深处,看穿了我的挣扎。
“奇武会的风格你可能还不清楚,但想象一下,十号酒馆的老板乘以十,就差不多了。”
我牙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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