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
衬,都是深红色的,翅膀下面的大羽毛是天蓝色的。
不过这只鹦哥真的很傻啊!它的爪子上居然还抓着两个广柑!
“真的好漂亮,应该是一只鹦哥。”安逸信说道,那圆溜溜的脑袋,和弯弯的嘴,鹦哥的特色标志啊!
“傻鸟,你会念诗吗?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二娃子逗道,他可是听说过的,城里有人养鹦哥,可是会说恭喜发财的,有些还会念诗呢。
“……”嘎嘎嘎……
“这只傻鸟才不会念诗呢,来,说:恭喜发财!”壮子帮鹦哥下降了了难度。
“……”
“你们在闹什么啊?”淼从楼上下来,他现在想带土豆去小筑找一些矿物了,但是安逸信却一直不上楼来。
“淼哥哥,我们捉到一直傻鸟,逸信叔说是鹦哥,它还能说话呢,可厉害了!”二娃子献宝的指指安逸信提着的麻布口袋。
淼走上前去,伸手直接从麻布口袋里将那只鹦哥提出来,那鹦哥的爪子居然还抓着那两个广柑!这到底是有多傻呢!
“吃货!”淼吐糟道。
“这爪子好利,你们以后别随便的去捉鸟。你们看看这爪子,抓你们一把,得把你们的脸都抓花了,肉都能抓掉!”安逸信叮嘱道。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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