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第267节

一步保护女子的权益。
    大隋令原本就有强制未满三十五岁的寡妇再嫁这一条,不过近几十年来,在具体执行的时候,各地都没有较真。但这也反应出当时社会对女主再嫁是持支持态度的。
    在大隋统一南北以前,正是中国最乱的南北朝时期,汉人特别是北方的汉人被五胡乱华的几个少数民族杀了大半,人口急剧减少,北方人口十不存一。因此,在大隋统一南北以后,就致力于发展人口,恢复生产,鼓励婚嫁和生育就形成了国家律法。
    但一百年过去,大隋国家安定,政治清明,国家人口也逐渐发展壮大起来,因此在寡妇再嫁这一条上就没有硬性执行。毕竟有些有儿女或者有家产的女人不愿意再嫁,夫家的家族也不愿意自家媳妇儿另嫁,官府自然也就睁只眼闭只眼。
    当初顾宛娘在赵世华出事的时候还不到三十岁,但一来赵世华有功名,二来她还有两个孩子,家境也还算殷实,自然也就没有人逼着她再嫁。
    当月的大隋之音上,也特意引导百姓再次重温了这条律令,让所有百姓都知道,寡妇嫁人是朝廷鼓励甚至强制执行的,并不可耻。当然,对于新皇修改的这条律令,百姓们自然是欢迎的。一个强制,难免有强迫人的嫌疑,但是鼓励就不一样了,这完全尊重了寡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