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节
贿,或者上下勾结直接把工程批给关系户,甚至找亲戚来干。有些是顺水推舟,正常的按照法律要求做事,绝不索贿,做完了别人拿红包上门来就收下,不拿也就算了。这两种比起来,其实是后面那种更加危险。正常做事,就是只对人不对事。红包再小,累积起来数量就到犯罪标准了。而且没有上下勾结,可以只处理一个,不涉及同事,也不涉及上级。洁身自好的人,当然也就没什么钱上供,就算有靠山也不会怎么牢靠,这样的人最好抓了,不论是想要罚款还是充政绩,都是不二选择。
那些上下勾结贪污腐败的,抓了一个肯定是的拔出萝卜带出泥,万一把整个部门领导班子全带上了怎么办?万一这个家伙供出了太高级的怎么办?查实的案件牵涉到了重点工程怎么办?这些重点工程被领导发过话称赞了怎么办?要么不查,要查就查一窝,可是要查一窝,那是要上级决定的,不是纪委检察院自己能办的。
而且万一落马被抓了,纪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局,个个都是要钱的主。平时不怎么贪污腐败的,当然没钱打通关节,也没钱来交罚款和退还赃款,最后判刑反而比较重。而那些平时收钱收得多的,总有很多未查实的赃款,交得起钱通的了关节请得起著名律师,如果不是被钉死的话,判的刑罚反而会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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