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chapter 17
得好了些,花开了就送到了老太太屋里去,按许鸿煊所说,老太太十分喜欢,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想到这,免不了就想起福宝了,这丫头才读到初二,镇上的学校就不办了,在家里呆了一年,今年听说镇上的服装厂招人她就去了。
作为女主,想来进服装厂是没什么问题的,沈绯倒是不怎么担心。
正想着,许鸿煊已经洗完澡出来了,头发湿漉漉的还往下滴着水,沈绯见了让他把头发给擦干,然后让他给老太太把晚饭送去。
老太太屋里到了晚上许鸿煊会给她点上蜡烛,那么一点烛火亮起来,仿佛屋里都有了几分温度。当然,搁在别人那里,可能得浪费,蜡油多费钱啊。
将饭菜搁在桌上,许鸿煊走过去,将手里的书放在了老太太的手里。
“……这是爷爷最喜欢的《史记》,我以为已经不见了,没想到今天整理屋里的书的时候,竟然看见了。”许鸿煊垂眸,手指十分珍惜的在书册上拂过,道:“爷爷常说,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所以他最喜欢《史记》。”
这本《史记》自然不是原本,而是老太太亲手抄的,后来被老爷子爱若珍宝,经常翻阅,上边的字迹老太太自然是比任何人都熟悉的。
颤抖着的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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