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四节 帝国刑法修正案
法定原则、刑法适用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吴经熊说道“我先讲解一下罪行法定原则的内容。也就是说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首先要着力排斥习惯法。刑法渊源只能是最高立法机关,也就是参联两会依法制定的刑事实体法律规范。除此之外,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刑法的渊源。今后的案件审理中,必须一丝不差的严格依据法律条文,不得臆造或者似是而非的套用,如果适用法律条文错误则要按照无罪进行判定。”
“其次是事前的罪刑法定,禁止事后法。只有在行为的时候已经存在并且生效的法律才能对所发生的行为具有效力。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但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溯及力问题中要按照从旧兼从轻原则做出审理判决。”
“再次要严格的遵守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解释,禁止一切不合理的解释,但是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也就是说法官和陪审团不能以类似某种犯罪行为而参照该犯罪行为做有罪推定。这就要求我们的刑法的规定必须清楚、明了,不得有歧义,不得含糊不清。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禁止残酷的不均衡的刑法。对于没有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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