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你来我往
人在发现指纹的地方,记住右手小手指指纹的地方,按照发现指纹的模样,把自己的指纹印上去。”
“啊……”
当证人握住时,全场发出了惊呼……
别说用铁管子袭击人了,根本就无法握住铁管子。
再说了染血的地方,那肯定是袭击死者才染到血迹的。不是在另一端发现指纹,这长长的铁管子靠向自己,怎么打?
怎么用力,被告不可能这么笨的。
“法官大人,陪审团看到这种结果,很难用力,不顺手,无法袭击人。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被告确实是在案发现场无意间碰凶器的。”韦慕庭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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