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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正烨番外二

当然算。
    刘天诚不放心,躲在我背后怯生生地问,那能天天吃上猪头肉么?
    乌鸦又笑了好一会儿,然后说,能,不光是猪头肉,红烧肉香辣鸡啤酒鸭水煮鱼通通都能吃上。
    我听见刘天诚在背后咕咚的咽了一口口水,然后捅了捅我,说,那咱们就走吧,去找投名状。
    十二岁的我,背着我的菜刀,义无反顾地从芭比士多走了出去,为了猪头肉和红烧肉香辣鸡啤酒鸭水煮鱼,开始走上了一条不归路。而很多年后回想起这一天的时候,我觉得可笑,同时又觉得悲哀。
    只不过,如果时光可以倒流,一切可以重来,我依然不确定我是不是会后悔那一天的选择。
    我和刘天诚从芭比士多出来,乘着夜色,去找我们的“投名状”。那时候年纪小,心里并没有一个完整的是非观,一心只想着投名状的事,根本忘记了去考虑自己伤害到一个无辜的人是否正确。
    我们埋伏在离芭比士多大概几里地的一处稍微僻静一点的小树林里,学着电视里打家劫舍的绿林好汉的样子,把刀从书包里拿出来,藏在背后,等着行人经过。
    先是一行五六个人有说有笑地走过来,我没敢出去。他们人太多,我俩估计只有挨揍的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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