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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建鄂对于自己杀妻灭子的罪行,供认不讳。
    原来,在妻子生孩子期间,何建鄂和他家的一个20多岁的保姆勾搭成奸。
    保姆与何建鄂有了奸情后怀孕。
    而何建鄂的母亲,包庇何建鄂,说是“孩子是没有罪的”,支持儿子把非婚生的孩子生下来。不过实际上真正的理由是,何建鄂的母亲喜欢听话的小保姆而讨厌赵红霞。
    对于何建鄂家的这样不分是非黑白的做法,赵红霞非常不满。从此,吵架打架,成为两口子生活的主题。
    1988年5月26日下午四时许,在何建鄂的母亲家的平房里,何建鄂与赵红霞发生激烈争吵,随后,何建鄂就将赵红霞按在床上,两条腿死死压住赵红霞的胸部,然后拼命殴打。赵红霞惨叫不止。他还嫌不够,竟然抄起了剪刀,猛刺赵红霞的头颅。
    赵红霞当时就昏死过去。
    为了制造“他杀”的现场,他把屠刀指向了刚过完周岁生日的儿子何果。
    何建鄂拎起儿子的小腿,任凭头朝下的儿子痛哭,来到了地窖口,他一刀切断了亲生儿子的脖子,然后扔进了地窖。
    此时的赵红霞,年仅25岁,何果,仅仅周岁。
    血案发生后,何建鄂的母亲多次托人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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