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小说里的人们
一见钟情,但因为他好重的发蜡味,一下子感觉没了。但孟丽渝几千年才说出一个男的她会觉得还不错,我想元斌派给她很不错。小说里的孟丽渝,像生活中的孟丽渝一样喜欢篮球,所以我给他们安排了第一次见面的场景是篮球场。那时候,可爱淘的《那小子真帅》在学生中很有人气。游离对它痴迷到不行。男主人公智银圣的脾气也是超级臭,我本想把游离期末考试的同桌安排给她,但听说了像edison的小白是她小学同学,曾经还被她用铅笔芯插到手掌,留下深深的印记。没想到,过了几年,他居然成为了她的学弟。我突然灵光一闪,可以让他们在小说中来个青梅竹马,欢喜冤家的烂俗桥段啊。于是乎,游离分配到了帅哥小白。我那时候很喜欢《那小子真帅》里的金哲凝,特别可爱,我想我也应该给自己分配一个超级可爱的男生,于是,虚构了一个男主。我们三凑在房间里商量剧情。当时的女主都喜欢弄的很白痴。记得其中一个剧情就是,我们三踩着单车回家,在冲下斜坡的时候,说着某某男生很帅气,想坐在他单车后座一起回家之类的话。然后那个男生真的就在我们的身后,听到后含情脉脉地对着我们说:那么,需要我送你回家吗?编的怎么离谱怎么来。我们三还乐此不疲。后来,我真的按照我们三瞎编的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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