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识乐之人
旧依依不舍地投下了一块钱。
并不是因为他的这首歌值一块钱,而是我本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不要说去帮助他人了。
小男孩站起来,在流浪歌手身边附耳告之:“大哥哥又给了五十,姐姐给了一块。”
其实我很想问他,我们两个的钱数非得凑在一块说嘛?难道就不能分开两句话说?
流浪歌手再次致谢。
顾北辰笑说:“我喜欢的人学过音乐,她会欣赏你的歌,我就是负责给钱。”
小男孩似乎听不大懂,偏头看着顾北辰,流浪歌手则是浅笑:“情歌还是得由你自己来唱,否则你喜欢的人是不知道你的心意。”
这时,顾北辰拉了拉我的手,淡笑着看向我:“我的心意,你听见没?”
我无言。
流浪歌手回道:“识乐之人,不善言表。”
顾北辰闻言,微微蹙眉。
“儿子,你看看,给一块钱的姐姐喜欢给五十块钱的哥哥吗?”流浪歌手突然问旁边的小男孩。
小男孩那大大的明亮的眼睛盯着我看了又看,又看向顾北辰。
半响,小男孩指着我:“姐姐。”
接着他那只小手又指着顾北辰:“喜欢大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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